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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顶流到规则制定者 第二百八十四章 艺人互助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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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从顶流到规则制定者 第二百八十四章 艺人互助会 (第2/2页)

  第三条规则,是利益冲突必须披露。

    林知夏若与某项目存在竞争,就不能参与对应演员的资源争议;工作室若想签某位求助者,只能另行接触,不得使用互助资料说服对方签约。

    成立会没有红毯。

    七个人围着一张折叠桌,把“互助”两个字从愿望拆成值班表、费用上限和退出机制。

    值班表是第一份现实。法律咨询无法七天二十四小时响应,紧急安全转介却必须有人接听。最终设两类联系人,普通问题工作日内回复,人身安全风险转到专业机构,不误写成“我们随时能救你”。

    费用上限也定得谨慎。单次个案的最高垫付经过核算,超出部分只能转介外部资助,不能为了表现担当先许下没人能兑现的数字。

    退出机制写得更细:任何成员公开宣布离开,互助会不得挽留、不得贬损;其在任期内合法掌握的匿名信息不得带离。信任不能用退出门槛锁住。

    有人问,资金从哪来。

    首期由七名发起人按上限捐助,金额不与表决权挂钩;后续接受基金会和行业机构资助,但资助方不得查看求助名单、指定公开案例或干预法律意见。

    工作室刚拒绝过以公益换宣传的品牌方案,这条边界因此写得格外具体。

    公告发布后,第一天只有九份预约。

    其中两份不属于艺人,而是后期剪辑师。他们被要求把采访拼成预设冲突,拒绝后遭到拖欠尾款。互助会没有因“不是镜头前的人”拒绝。

    第九份预约的名字让沈砚停了几秒。

    顾成舟。

    当年亲手剪掉那三十七秒、后来又抱着母带出庭的人。

    他在申请理由里写:

    “我想加入。也想知道,做错过的人有没有资格帮别人不再做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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