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8章 继承栏空着 (第1/2页)
四月二十六,无号异议柜收到第一只木匣。
匣里没有待领号。
只有一张十年前的运粮脚单、一份丧葬支出和一本宗族米簿。
来人许茂年,是城北许氏族长。他不知道哪一笔债已经进问事席,只说族中亡故的许长庚当年替军仓押过粮,脚钱一直未结。
他五十余岁,穿一件洗得发亮的青黑长衫,腰间挂着公柜小钥。右拇指常年翻米簿,指腹染着洗不净的朱砂。他进门先把丧葬支出压在最上面,不是因为最值钱,而是那一页上有他当年亲手借棺木银的署名。
许长庚死后没有儿子。
留下妻子周氏和一个女儿。
“债若还,”许茂年说,“应当入族中公柜。日后给他择嗣、祭扫、养妻女,都从公柜出。”
脚单是真的。
丧葬也确由族中付过。
米簿上,周氏母女这些年每月领粮,最近一笔就在五日前。
这不是空手来抢债的人。
无号异议柜先核到凭据类别足以成立,才从内层待核表中找到一笔相合债:原债权人许长庚,债额已核,继承栏空着,尚未申请领取。
柜里仍不把待领号交给许茂年。
只向债主一侧送出“有真实关系异议”的通知。
午后,周氏来了。
女儿跟在她身后,十二岁,怀里抱着装针线的布包。她们不知道许茂年已经坐在另一间屋,只被告知有人提交亡夫脚单和丧葬凭据。
周氏身量不高,背却挺得直,袖口磨出一圈细毛边;她进门时先数了三张椅子,只坐最靠女儿的一张。小姑娘的发绳一边松了,她抬手想替她系紧,手到半途又因桑平正在问女儿姓名停住。
周氏听完便道:“是族长。”
桑平问:“你愿意见吗?”
“不见。”
“愿意让他知道你来了?”
“可以知道我回应。不许知道女儿在。”
小姑娘抬头看母亲。
周氏把她往身后带了一步。
***
继承栏为什么空,先要拆。
债是许长庚生前劳动所得。
领取权在他死后没有自动落到任何一只手里。
周氏是妻,可以主张夫妻共同生活与遗产管理。
女儿是直系血亲,可以主张继承。
许氏族中为丧葬、米粮和未来择嗣支出,可以主张偿还,也可以提出族产旧例。
三个主张不等于三个人平分。
更不等于谁先拿到脚单,谁先领走全部。
许茂年提交族规:无子之家,由族中择近支男丁承嗣,遗产先入公柜,再供寡妻与未嫁女。
周氏提交婚书和女儿出生时的医婆证明。
“我不要他们择嗣。”她说。
“你丈夫生前写过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你们成婚时约定过女儿能继承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族规你见过吗?”
“成婚那日念过。我听不懂,只按了印。”
许茂年的族规也有她的指印。
真印。
先念后按。
没有后填。
周氏看着拓样,没有说那不是自己的手。
“当时说的是,族里会管我们。”她道,“没说朝廷欠他的钱都先给族里。”
许茂年隔屋回话:“族里若不管,她们母女早饿死了。公柜不是吞钱,是继续管。”
他也没有说谎。
***
程见微按回避范围,只提交公开方法。
族规能证明周氏曾接受宗族扶助安排,不能单独证明她预先放弃一切未来债权。丧葬和米粮可以另列偿还;择嗣是否成立,要由有权处理宗族与民籍的衙门判断,问事席不能当场造一个儿子。
桑平采纳前两项。
第三项只写“待民籍裁断”,不让问事席越权决定族嗣。
许茂年听完,要求至少由公柜暂领。
“周氏不识字,女儿未成年。钱交给谁,最后还不是旁人替她们管?”
“可以另选保管,不等于必须选族中。”管绣说。
“外人拿了跑呢?”
“族里也可能用择嗣把钱转给另一个男丁。”
“那是她丈夫的后人。”
周氏在隔屋听见,第一次拍了桌。
“我女儿不是他的后人?”
两间屋都静下来。
小姑娘抱紧针线包。
许茂年没有答“不是”。
他说:“女儿要出嫁。”
这就是他的答案。
许茂年说完以后,拇指无意识地蹭了一下公柜钥匙。他不是没见过小姑娘每日扫祠堂,也不是不知道她姓许;在他守了多年的簿里,女儿终究会从一户嫁进另一户,只有择来的男丁被写成继续承担祭扫与公柜亏空的人。
他的错误不是不认得眼前的孩子。
是把一本怎样维持下去的旧账,当成了孩子应该怎样活的答案。
***
问事席作出临时分列。
债权归属:许长庚遗产,继承人未定。
领取:冻结,不交族中,不交周氏单独处分。
生活所需:可从无争议部分申请限用途直付,不因此确定最终继承比例。
公开:周氏与女儿分别选择,任何一方不得替另一方公开姓名。
族中支出:丧葬与可核米粮另列,不因未获领债权而作废。
许茂年看完,说:“也就是说,族里继续出粮,债却不归族里。”
“也可以不继续。”桑平说。
“停了,算不算逼她?”
“若以停粮强迫交债,会记。若族中本就没有继续供养的法定义务,也不能强迫全族无限出粮。”
“那便记清楚。”
许茂年从米簿上划掉下月一栏。
“公柜只养许家的人。她若不认族里择嗣,下一月起不再领米。住的东厢也是族屋,月底前腾出。”
小姑娘终于从母亲身后出来。
“大伯公,我每天替祠堂扫地。”
许茂年的笔顿了一下。
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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